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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所称借款合同专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备注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因此,对于借款人与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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