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 “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可发起发票红冲。
渠道一: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选择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可选择对应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 选择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点击“提交”。
注意哦!如购买方未用票则直接生成红字发票,如购买方已用票则需对方确认后系统生成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可在“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中查看。
渠道二:电子税务局App
在App首页选择“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选择要红冲的蓝字发票,选择具体的冲红原因,提交确认。
温馨提示
各票种间红冲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1.数电发票可以对数电发票、数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控发票(税控档案已注销)进行红冲。
2.数电纸票可以对数电纸票、税控发(税控档案已注销)进行红冲。
3.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发票额度调整如何申请:
数电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方式分为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三种。
定期调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根据纳税人历史开票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符合一定条件时,自动触发发票额度的调增或调减。
临时调整: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当月发票总额度。
人工调整: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发票总额度。
申请渠道:“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首页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点击“新增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填报完成点击“申请”提交。可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查看发票额度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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